按照组织人事部《关于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说明》要求,现对《2022年度教学科研型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54-6287089,0354-6287069。
2022年度教学科研型中级职称评审办法
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直接聘任为讲师。其他人员同时满足下列(一)(二)条件。
(一)教学条件
系统地讲授过一门及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80学时。在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与讲师相应的教学水平。
科研人员转评要求参与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0学时。
(二)科研条件
满足1、2条件之一。
1、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2、发表教改论文1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1篇。
(2)获得校级教学类成果第1名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获得校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奖;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员工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专业类竞赛奖(竞赛列表参见教育部发布国家级学科竞赛)。
(3)获得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第一发明人)。
(4)获得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或国家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且完成成果转化,转化金额不少于5000元(著作权为hga010官网,作者为本人)。
(5)山西省普通高校精品共享课(一流课程)立项培育及以上1项或更多(第一负责人)。